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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开展2019年度松江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松江区政府质量奖是我区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全面建设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打造质量标准新高地的重要举措,主要授予在质量管理、自主创新、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和个人。现就2019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

二、奖项设置

2019年度松江区政府质量奖设“松江区区长质量奖”、“松江区质量金奖”和“松江区质量创新奖”。

松江区区长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1个,获奖个人总数不超过3个。

松江区质量金奖获奖组织总数不超过3个。

松江区质量创新奖获奖组织总数不超过10个。

上述获奖数可少额或空缺。

三、申报对象

依法在松江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松江区从事质量工作或者为松江区质量工作做出贡献的自然人。

四、申报条件

详见《松江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五、申报程序

(一)报名

申报组织或个人应于2020年1月31日前将报名表交松江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仅需报送报名表)

(二)申报及推荐

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松江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组织所在地和个人所在单位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对本区域内组织或者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实事求是的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三)资格审查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

各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松江区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表》或《松江区政府质量奖个人申报表》。

 (二)概述

申报组织概述内容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申报个人概述内容根据《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DB31/T 598附录C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三)自我评价报告

申报组织自评报告,对照松江区政府质量奖组织评价标准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3万字。

申报个人自评报告,对照《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字数不超过2万字。

 (四)证实性材料

证实性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相关市场准入(资质)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的复印件。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质量工作中取得实效的实例、数据等内容,需提供证实性材料。证实材料中如无法提供的,请做书面说明。

申报组织证实材料中还包括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五)提交材料要求

以上申报材料中(一)申报表、(二)概述、(三)自我评价报告提交时合并成册,(四)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为22磅。

申报组织或个人应向申报材料受理部门提交纸质合并材料(申报表、概述、自我评价报告)一式三份、纸质证实性材料一式二份、电子光盘(含所有申报材料)一份。

七、其他事项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宣传、培育及培训工作。

1、宣传及报名:即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为组织发动、报名阶段,各单位对辖区内组织和个人进行申报宣传,组织和个人在2020年1月31日前将报名表交至松江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2、培训:组织有意向申报的组织和个人参加《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等培训;

(二)有关管理办法、评价标准等资料可登录上海市松江区门户网站(网址: www.songjiang.gov.cn)查询获取。

(三)松江区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标准。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评审过程不向申报组织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松江区文诚路69号407室

邮政编码:201620

联系人:马雷英、李俊、黄佳珺

联系电话: 37615280、37615284、37615224

电子邮箱:zlglk311@126.com

 

 

松江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发布时间:2020-01-02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