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拟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为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北京市商务局出台了《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了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明确了市区两级投诉受理机构,优化了首都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
(二)机构与分工
本市设立市外商投诉协调机构和市外商投诉受理机构,共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市外商投诉协调机构设在北京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市外商投诉受理机构设在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外商投诉受理机构由各区人民政府设立。本市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各自投诉处理的程序。
(三)办理流程
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向投诉受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投诉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后应审查投诉材料,并确定投诉处理方式,包括向投诉人提出处理建议、同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协调、移交其他投诉受理机构等。最后由投诉受理机构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投诉处理终结后,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的,投诉人仍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原行政行为通过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进行争议解决。
三、执行时间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