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征集“科技服务业促进-科技服务协同创新平台”重点方向储备课题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科技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提升科技服务业对首都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现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储备课题征集。
一、征集方向
面向科技服务融合、协同发展趋势,围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精尖产业共性技术服务需求,支持科技企业与需求方整合创新资源,运用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搭建协同创新服务平台,以科技为手段,面向各行业提供科技服务。支持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支持运用前沿科技手段搭建面向各行业的开放创新服务平台,开放共享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信息资源库、算法模型、开发工具、操作系统、解决方案等资源,提供技术开发 、性能测试、资源共享、信息交流、行业咨询等服务,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服务跨界融合。
2.支持企业及相关机构面向高精尖行业,集成运用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根据行业特点与需求,搭建技术服务平台,为行业提供共性技术服务。
3.鼓励科技服务技术及模式创新,支持其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搭建服务平台,助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引领科技服务的新模式、新业态。
4.支持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服务机构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通过平台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战略咨询、项目立项知识产权评议促进,以及促进专利技术许可转化,专利池和专利组合运营,专利价值评估等。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要求
1.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性,具有清晰、可量化的目标及考核指标。
2.课题财政科技经费申报额度不高于300万元。
3.课题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应明确说明,凡企业牵头的课题须自筹配套经费,配套经费总额与财政科技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2:1。
4.课题立项后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材料不得涉及涉密事项。
(二)申报单位要求
1.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联合申报。
3.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符合市科委对负责人的信用评价等级要求(申报后由受理单位工作人员核实)。
4.申报单位资信良好,在最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三、材料受理
1.材料自通知发布开始受理,长期有效,原则每家单位每年度申报1项,市科委将按申报时间分期分批组织调研和评价遴选工作。
2.材料要求:
(1)请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bjkjfwy@126.com,若收到回复邮件,说明材料正常接收,否则请电话联系确认。
(2)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晏 82005360
附件:
科技服务业与文化科技处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