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级企业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宁发改高技〔2019〕660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实施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加大我区企业类双创示范基地的建设,现就组织申报自治区企业类双创示范基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核心作用,引导企业转型发展与双创相结合,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形成大中小型企业联合实施双创的制度体系和经验。
二、建设重点
(一)构建适合创业创新的企业管理体系。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强化组织管理制度创新,鼓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支持员工自主创业、企业内部再创业,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二)激发企业员工创造力。加快技术和服务等双创支撑平台建设,开放创业创新资源,为员工创业创新提供支持。积极培育创客文化,激发员工创造力,提升企业市场适应能力。
(三)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建立面向员工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创业创新投资平台,整合企业内外部资金资源,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为创业项目和团队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支持。
(四)开放企业创业创新资源。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和服务平台,探索服务于产业和区域发展的新模式,利用互联网手段,向社会提供财务、市场、融资、技术、管理等服务,促进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二、相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申报企业类示范基地的主体,必须是我区重点产业的龙头企业、大型企业,要面向员工创业和行业内小微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共同发展,未达到大型企业划分标准的不予受理。
(二)编制建设方案
1.申报主体按照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编制提纲(附件1)格式及要求编制方案,该方案是示范基地开展双创工作以及下一步评估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
2.方案中应提出“四众”模式为代表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不少于3个,并按照要求填报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需前期工作已完成,投资估算科学合理,资金来源清晰明确,每个项目在方案报送时不要求附资金申请报告,但需提供项目基本情况简介(提纲见附件3)。
(三)申报及评审
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6日,建设方案通过所在地发改部门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行文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评审。
联系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创新高技术处王峰
联系电话:0951-5043170 17709510708
附件:1. 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编制提纲.wps
2. 项目汇总表.wps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项目汇总表.wps】
- 附件【项目基本情况简介提纲.wps】
- 附件【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编制提纲.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