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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吉工信创业〔2019279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县(市)工信局(经济局),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单位: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2019年度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晋级工作将于111日正式启动,共包括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简称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晋级两项内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请2019年度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晋级的项目单位要符合《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核准和管理办法》(吉工信创业〔2014270号)基本要求。其中,申请晋级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项目单位必须是产业培育功能突出、专业化程度较高、创业服务能力较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

      二、工作流程

  (一)项目材料准备(910-1020日)。项目单位根据2019年度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指南》要求编写《申报书》,同时向辖区主管部门提出实地考察申请,辖区主管部门协助申报单位完成《申报书》的编写工作,并根据实地考察情况出具审核或推荐意见(装订于申报材料中)。并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州)主管部门。

  (二)项目初审(1021-1030日)。市(州)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实地考察和初审),并出具审核意见(在申报书“属地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受理(1031日)。市(州)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的基本信息汇总表和申报材料于1031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业服务处(电子版传至2607152862@qq.com)

    三、申报材料内容

    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019年度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指南》。

  四、评审答辩

  (一)评审方式: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项目实行集中评审。项目申报单位通过项目路演的形式向评审专家组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并回答专家提出的相关问题。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评审会和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晋级评审会于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召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评注意事项:获得参加评审会资格的项目单位须提供评审答辩纸质材料一式6份和PPT演示文稿,PPT演示文稿提前2天发送至2607152862@qq.com

     材料内容主要包括:

  1.孵化基地基本情况介绍。

  2.孵化基地围绕产业发展的功能定位。

  3.孵化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4.孵化基地服务功能、服务内容及服务能力。

  5.孵化基地投入运营以来的主要业绩。

  6.孵化基地未来发展规划。

    

      附件:2019年度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指南

      (联系人:冯志忠,联系电话:0431-87075097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912


发布时间:2019-09-22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