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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出版类项目资助申报公告

为繁荣发展北京宣传文化事业,经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批准,设立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由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引导基金旨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和舆论引导,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扶持重要原创精品力作、重要主题宣传、重要文化活动,是公益性、政策性引导基金。

  2019年起,原“北京影视出版创作基金”电影、出版部分纳入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作为一般项目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出版类项目资助申报。

 

  一、指导思想

  引导基金出版类项目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尊重创作生产规律,鼓励文化创新,坚持“把握方向、突出重点,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着力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促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是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积极反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反映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的作品;二是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反映“长城文化带、大运河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北京历史和现实文化内涵的作品;三是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2022年北京冬奥会重要时间节点,重大题材、现实题材、北京题材的作品;四是凸显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和创新文化的作品。项目要求社会效益显著,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体现国家水准、首都气派、北京特色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的优秀作品。项目资助立足示范性、导向性。

 

  三、资助方式及重点支持的项目类型

  资助方式分为两类:项目资助,即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及评审情况予以相应资助;项目奖励,即对优秀作品、优秀机构进行表彰与奖励。

  (一)优秀图书选题出版

  优秀图书选题出版的资助及奖励的范围主要包括:

  1.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符合“三贴近”原则,弘扬主旋律,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主题出版项目。

  2.思想性艺术性俱佳,推动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建设, “三个文化带”传承保护利用,繁荣首都出版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社科、文学、艺术、少儿、科普等项目。

  3.具有较强影响力、较高史料价值,代表现阶段思想政治、文学艺术、科学文化较高研究水平,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学术研究和优秀古籍整理等出版项目。

  4.对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的出版项目。

  5.服务于党、国家、北京市工作大局的重点出版项目。

  6.具有鲜明北京特色的优秀出版项目。

  7.优秀长篇小说创作项目。

  (二)优秀音像电子出版

  优秀音像电子出版的资助及奖励的范围主要包括:

  1.优秀音像制品类。主要包括年度优秀音像选题和已出版的音像制品。

  2.优秀电子出版物类。主要包括年度优秀电子出版物选题和已出版的电子出版物。

  (三)优秀网络出版

  优秀网络出版的资助及奖励的范围主要包括:

  1.优秀网络出版物类。主要包括年度优秀网络文学、网络动漫和网络游戏以及其他网络出版物形态。

  2.优秀数字化转型产品。主要包括年度优秀传统出版物数字化转型后的产品及其他优秀数字出版产品。

  (四)优秀期刊出版

  优秀期刊出版的资助及奖励的范围主要包括:

  1.对组织参加全国报刊展览展示活动和中国文化走出去活动进行资助。

  2.对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或提名奖、全国百强报刊、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的百种优秀少儿报刊入选,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行业性奖项的期刊项目进行奖励。

  (五)优秀出版活动

  优秀出版活动的资助及奖励的范围主要包括:

  1.优秀出版推广活动。主要包括组织北京优秀出版企业参加全国性重要展览展示活动或重点优秀出版项目的研讨、论坛、推广活动。

  2.优秀网络游戏赛事活动(电子竞技)。主要包括知名网络游戏或相关企业在北京举办的有益于促进游戏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品牌赛事活动(电子竞技)。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出版类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条件

  1.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从事出版相关业务资质,三年来无违规记录的出版单位;申报优秀图书选题出版项目的,应为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注册的出版机构。

  2.如有两个及以上主体联合申报项目,须以承担主要法律责任者作为项目申报主体,且拥有作品的出品权和独家评奖申报权、荣誉权(附相关证明文件),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文件。所有项目单位均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3.优秀图书选题出版项目的申报机构应为具有图书出版资质,北京市属出版单位;截至申报日,2018年9月16日之后未出版且书稿创作完成50%以上或已出版但未获得过市财政资金资助的选题,涉及重大选题报备内容的选题须已取得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文号,确保在协议约定时间内能够完成出版的作品。

  4.优秀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项目的申报机构应为在北京注册的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出版的出版单位;截至申报日,申请出版前资助的选题,选题策划、编辑工作须完成50%以上且须确保于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出版;申请出版后奖励的出版物,须符合2019年项目申报奖励条件。

  5.优秀期刊出版项目的申报机构应为持有国家出版署批准的正式期刊出版物刊号,在北京地区报刊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登记注册的市属期刊出版单位。

  6.优秀出版活动项目的申报机构应为举办出版活动的出版单位或相关专业公司。

  7.申报单位须提供项目总投入预算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评审及实施

  项目评审分为初审、复审、终审。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引导基金理事会终审并及时公示。

  项目立项后,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将与项目单位签订协议。资助(或奖励)资金由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根据协议拨付至项目申报单位账户,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计,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申报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按协议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并承担相关责任。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

  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流程

  1.登陆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bjwh.org.cn/),点击“基金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2.点击“项目申报”,进入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项目全流程评审系统,按照步骤申请注册用户账号。

  3.注册成功后,按项目申报书示例及预算申报示例(见附件)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完成网络申报,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将组织开展资格认定工作和项目汇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项目初审将在网上进行,不再接受纸质材料。请申报主体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及时上传申报所需要的文档、音视频等项目资料,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络拥堵,延误申报。

 

  咨询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010—66187110

 

  附件:

  1.    《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出版类项目申报指南》

  2.    《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出版类项目申报书》(示例)

  3.    项目预算明细表(示例)

发布时间:2019-09-20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