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8〕48号)、《2019年推进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京商电商字〔2019〕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本市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引领带动本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化、规模化、体系化发展,形成布局合理、运行高效、要素融合、管理科学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体系,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批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开展第三批产业园申报、评审和认定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产业园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园区运营管理主体在北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园区基础设施完备,具备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办公和业务运营的区域、设施、网络和通信保障等软硬件环境,能够承载商务办公、商品展示、仓储物流、公共服务、人才培训、创业孵化等相关功能。
(三)园区配套服务体系完善,能够充分发挥园区功能优势,为入园企业提供通关、物流、金融、工商注册、创业孵化、人才培育等综合服务,能够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园区内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统计监测工作。
(四)园区发展目标和规划明确合理,能够结合本园区功能定位和资源优势,吸引汇聚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入驻发展,使园区内逐渐形成服务配套、业务衔接、资源互补和融合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体系,服务带动产业发展,促进贸易转型升级。
三、申报材料
(一)《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产业园运营管理主体简介(不超过1000字);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四)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园区相关优惠政策和园区内重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名录等。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在首页、末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2019年10月10日前,申报第三批产业园的单位向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二)评委会组织专家开展相关答辩和评审工作,择优评定产业园,并向社会公布。
五、建设与管理
经认定的产业园,要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营造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并每半年向市商务局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产业园工作给予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适时推广相关经验和做法,引领带动本市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联系人:宋志雷,宫运晓;电话:55579371,55579731;邮箱:szl@sw.beijing.gov.cn,gongyunxiao@sw.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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