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政策法规 >

山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扶贫助力乡村振兴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工作要求,确保完成《省科技厅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山东省黄河滩区生产发展科技帮扶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目标,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科技创新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按照“讲政治、压责任、补短板、强弱项、出实招、抓落实、见实效”的总体思路,坚持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统筹全省科技创新资源,综合施策,打好组合拳,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科技示范、科技方案。到2020年,实现8654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科技指导人员全覆盖并提供优质服务,科技特派员队伍达到6000名以上,转化应用农业科技成果100项以上,建成科技扶贫示范基地30个,建设农科驿站200家以上。

二、搭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体系

(一)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支持开发科技特派员注册备案和管理服务系统,研究制定激励政策措施,引导省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外籍主持人和其他各类科技人员,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注册成为科技特派员。精准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支持其牵头实施中央引导地方专项和省涉农科技计划、引智成果示范推广等科技计划项目,深入扶贫重点区域开展创新创业,依托农科驿站等平台开展科技指导服务。到2019年,全省科技特派员队伍达到5000名以上,2020年达到6000名以上;每年选派优秀科技特派员200名以上,其中黄河滩区迁建县域乡镇39名,开展科技服务活动30场次以上、推介成熟技术成果100项以上。

(二)开展基层农民科技培训。鼓励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扶贫专家服务团、科技扶贫服务队,采取举办农民培训班、现场指导服务、技术知识讲座等方式,在基层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技术、科技知识、农村电商、管理经营等科技培训活动。每年培训农民不少于1万人次,其中少数民族群众不少于500人次。

(三)培养基层科技人才和科技致富带头人。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科技扶贫服务队,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和基层企业技术骨干、种养大户、返乡农民工等为主要对象,举办技术技能、经营管理、农村电商等培训活动。每年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1000名以上,培养基层科技人才100名左右。

(四)组织科技专家基层行。鼓励支持省科技扶贫专家服务团,采取现场指导、示范展示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巡回讲座、技术培训、技术成果推介等,帮助解决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服务队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和基层科技需求,提升服务能力。到2020年,每年组织开展基层行活动2次以上;在黄河滩区迁建县域举办科技服务活动100场次以上,推介成熟技术成果100项以上。

三、构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平台服务体系

(五)发挥农业科技园区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内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实施农业科技园区产业提升工程项目,支持县域科技型企业等优势单位实施中央引导地方专项,结对帮扶一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落地转化应用一批科技成果,建立一批科技扶贫、乡村振兴示范基地,提升地方特色产业规模效益,增加村集体收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优先支持在脱贫任务较重的市(县、乡镇、村)和黄河滩区迁建县域实施。到2020年,结对帮扶省扶贫工作重点村200个以上,其中脱贫任务较重县(市、区)40个;示范推广新技术、新产品30项(个)以上,形成技术成果包10个以上。

(六)强化农科驿站备案建设与管理。支持在省扶贫工作重点村、黄河滩区迁建县域乡镇(村)备案建设一批农科驿站,定向开展产业帮扶和科技指导服务。将指导服务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数量和地方产业效益提升等内容,纳入农科驿站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对绩效考评结果优秀的,给予后补助支持。各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制定相关联动支持激励政策。到2020年,在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备案建设农科驿站200家以上,其中菏泽市20家以上,黄河滩区迁建县域7个以上;科技服务覆盖省扶贫工作重点村2000个以上。

(七)建设省农业科技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依托省科技云平台,搭建集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用户“五位一体”、功能齐全的“山东省农业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研究制定在线绩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实现科技特派员(星创天地、农科驿站、科技教育基地等)在线绩效考评与管理等功能。组织编制农科微课堂、专家讲座等网络课程,打造乡村振兴科技综合服务载体。到2020年,在线举办农科微课堂50期以上,发布推介一批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

四、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支持保障体系

(八)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和脱贫攻坚等任务目标,坚持“项目、人才、平台”一体化,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牵头组建科技服务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与示范、科技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基层科技人才培养,为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提供多方式科技指导服务等。优先支持在脱贫任务较重的市(县、乡镇、村)、黄河滩区迁建县域、省派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帮扶村、扶贫与乡村振兴联系村和省厅双联共建村、基层联系点等区域实施。到2020年,落地转化农业科技成果100项以上,建成科技扶贫示范基地30个左右,培养基层科技人才100名左右,科技服务覆盖省扶贫工作重点村6500个以上。

(九)建立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将指导服务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数量和地方产业效益提升等内容,纳入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扶贫服务队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依托省农业科技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实时在线、量化积分制考评。每年择优遴选一批考评结果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服务队,授予优秀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服务队称号。对符合条件的优秀科技特派员,优先推荐入选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科技人才支持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优秀科技特派员牵头主持或参与、或者优秀科技扶贫服务队申报的省科技计划、人才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各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参照制定相关激励政策,优化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和服务政策环境。

(十)强化督促落实。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分类指导、差异化推进”原则,开展实地调研,找准难点、痛点、堵点,列出任务目标清单,逐一督促落实到位。加强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对作风不实、落实不力、贻误工作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按程序严肃处理,确保过程真实、结果真实、成效真实。

(十一)强化统筹协调。建立省市县科技主管部门三级联动机制,结合各地实际,分解任务目标,纳入厅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各司其责、联动支持,齐心协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积极统筹省级涉农资金、重点研发资金、引智成果示范推广资金等科技资金,各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参照统筹本地科技资源,重点用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和脱贫攻坚等。

(十二)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挖掘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典型成效等,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和树立科技扶贫助力乡村振兴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2019年各市科技主管部门科技扶贫任务分解表

附件下载:

2019年各市科技主管部门科技扶贫任务分解表.docx

相关解读:《关于深入推进科技扶贫助力乡村振兴若干措施》 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11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