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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申报“2019年海淀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9年海淀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报期为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23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bjhd.gov.cn/zxzj/),并按照《2019年海淀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及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附件一: 《2019年海淀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二:《项目申请报告模板》
  附件三:《项目投资明细表》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9月4日
2019年海淀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支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促进海淀区旅游发展,提升旅游环境和旅游业发展质量,有效发挥旅游产业支持资金对全区旅游业的带动和引导作用,现面向社会征集2019年海淀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资金项目。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6〕9号)和《海淀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2〕10号)等文件精神,区文旅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落实“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方针,深入贯彻“两高两新”战略,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和产业融合发展作为重点,努力促进区域旅游经济发展。
二、支持范围及方式
按照“突出重点、择优引导”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项目资金补助和奖励两种方式予以支持。
(一)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类项目
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是体现区域旅游品质的重要基础。坚持以游客需求为出发点,支持提升区域内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旅游厕所、步道、路椅、无障碍设施、旅游标识系统等提升旅游设施品质、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
(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类项目
融合发展是旅游产业持续推进的必然要求。为促进旅游与其它业态融合发展,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支持旅游与科技、文化、教育、商业等融合发展项目,特别是科学技术和场景在旅游领域的应用项目;支持区域内星级酒店创新融合发展,提升服务水平、承接国际会议、会展及文化交流活动等项目。
(三)特色旅游商品类项目
旅游商品是旅游创新发展的新增长点。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海淀旅游商品研发与市场拓展,促进区域旅游经济发展,对蕴含历史、文化、科技等海淀特色、具有创新性、市场性的旅游商品研发择优进行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设线上、线下海淀旅游商品销售门店,对具有良好市场性、销售成绩突出的,择优给予支持。
(四)市、区政府安排部署的年度旅游重点工作任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主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海淀区街镇,以及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海淀区办理工商及税务注册、登记,纳税,且依法经营开展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主体)本年度原则上每个类型的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承担主要法律关系义务、且投资比例占50%及以上的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3、项目单位须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报项目实施周期
  申报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启动时间和截止时间)原则上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之内,截至项目申报时形象进度应达到100%。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4日—9月23日
  2、项目申报单位需按项目支持范围分类进行申报;
  3、项目申报单位需对申报项目进行独立财务核算或建立辅助台账;
  4、项目需进行招投标的,应具备招投标资料(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需根据财政要求履行招投标程序)等前期手续和场地等各项实施条件;
  5、补助类项目投资主体需已落实自筹资金,需要提供银行存款和银行对账单等有效的自筹资金证明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资金支持
1、同一项目的同一建设内容已申请海淀区其他区级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2、申报企业在年度内财务审核存在重大问题或受到税务、工商等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3、申报企业在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有重大投诉并经查实负有责任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凡弄虚作假套取支持资金的单位除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外,同时取消该企业今后申请资金的资格。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平台申报。登录http://www.bjhd.gov.cn/zxzj/,海淀区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平台申报。
  (二)项目纸质版材料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在申报平台预审通过后同时向区文旅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材料要求),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9月24日
  (三)项目初审。区文旅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进入项目联合评审环节。
  (四)项目联合评审和实地踏勘。区文旅局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联合评审,并对联合评审通过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核实。
  (五)审议支持方案和拨付资金。区文旅局提出专项资金支持方案,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启动资金拨付程序。
  (六)项目监督检查。区文旅局将组织相关机构、专家对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
  五、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区文旅局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主要包括:
  (一)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2019年海淀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加盖公章,见附件一)、《2019年海淀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资金项目投资明细表》(加盖公章,见附件二)。
  (二)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依照提供的模板进行制作;
  2、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胶订方式装订,正文部分用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3、项目申报资料的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其中附件一中的《2019年海淀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资金项目申报表》和《2019年度海淀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需从海淀区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平台导出并打印(平台导出打印可显示平台LOGO);
  4、项目申报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光盘一张),报告部分要求使用word格式,所有涉及资金及其明细的材料表格一律使用excel格式;要求所有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文件顺序对应排序(附件中法人营业执照、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版扫描件)。光盘命名规则:“申报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全称”。
  5、通过初审的项目将另行通知再次提交申报材料。
  六、其它事项
  (一)申报咨询电话
  周  辉   联系电话:82785106  18600583580
  惠凝晶   联系电话:82785374  15901568762
  电子邮箱: hdqlywcyk@sina.com
  地址:海淀区颐和园路12号海淀体育场政府综合楼405室
(二)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海淀区文旅局对本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19年海淀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资金项目申请报告》模板
附件2:《2019年海淀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资金项目投资明细表》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9月4日
发布时间:2019-09-11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