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企业上云服务商(第三批)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实行“云服务券”财政补贴助推“企业上云”实施方案(2017-2020年)》(鲁经信信推〔2017〕417号)《山东省“云服务券”财政奖补实施细则》(鲁财工〔2017〕4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全省企业上云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省工信厅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企业上云服务商(第三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行业云平台服务商。指面向某一行业或某个领域提供行业性、专业性云服务的服务商,其集合行业内多个应用,以在线服务的方式,向行业企业、相关组织和公众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
二、申报条件
1.在山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2.具有软件著作权证或产品登记证,代理其他公司产品的须提供代理授权证书或协议。行业云平台服务商应提供互联网经营许可证或相关授权许可证明。
3.提供《山东省实行“云服务券”财政补贴助推“企业上云”实施方案(2017-2020年)》附件2《云服务商服务目录表(参考)》所列内容相对应的云服务业务,并且已经服务的上云企业数不少于50家(对于我省新近引进落地的国内知名云服务商不作具体数量限制)。
三、申报程序
1.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山东省企业上云服务商(第三批)的组织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山东省企业上云服务商(第三批)申报书》(附件1)要求组织材料,原则上按属地化管理报送至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者通过省企业上云服务联盟直报,但企业只能选择一种途径申报。通过省企业上云服务联盟直报的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发送至省企业上云服务联盟电子邮箱。
2.申报数量: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威海7市申报不超过6家,其他市申报不超过4家,省企业上云服务联盟申报不超过10家。
3.各市及省企业上云服务联盟要认真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且证明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并汇总填写《山东省企业上云服务商(第三批)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形成推荐文件,于2019年9月1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指定地址,逾期将不予受理。附件电子版可以在省工信厅官方网站下载。
四、联系方式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31-86126236 由斌
0531-86126243 高亮
电子邮箱:gaol@shandong.cn
(二)省企业上云服务联盟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5953170102 孔群
电子邮箱:sdscloud@126.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185号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院
附件2.山东省企业上云服务商(第三批)申报信息汇总表.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