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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9年度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载体类补贴)申报

 

    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服务业的整体质量和能级水平,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全方位推进“上海服务”品牌建设,根据《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开展2019年区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载体类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支持国家级、市级、区级“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等载体建设。其中区级“服务业发展创新示范区”应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有明确的四至范围边界,有独立的开发主体和运营管理机构,履行管理、统计、服务等职责,并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达到相当的经济规模和发展能级,在某一个或几个服务业重点领域、某一类服务业集聚区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辐射力。(2)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产业定位清晰,以一个或几个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为主导产业,具有明显的“四新”经济特征,拥有一批在相关细分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重点企业或专业化团队,集聚一批创新活力强、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新兴生产性服务业企业。(3)管理运营机构具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能够承接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试点工作,拥有专业性的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具有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4)有未来3-5年的战略规划、实施计划和任务举措,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的推进举措及政策保障等。(5)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占比超过50%。

2.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楼宇:符合区域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定位明确,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入驻率达到70%以上、属地注册率和纳税率达到85%以上,楼宇内服务业企业年度税收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商务楼宇。

3.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商圈:符合区域服务业发展规划,主题特色鲜明,体验式和综合性业态丰富,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入驻率达到80%以上、属地注册率和纳税率达到85%以上,商圈内服务业企业年度税收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商业综合体。

4.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在我区重点发展的服务业以及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等领域中,创新意识强烈、行业特色鲜明、发展基础较好、带动作用明显,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有望实现重大突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单位。

二、项目单位申报程序

1. 通过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xmpt.songjiang.gov.cn进行项目申报,操作说明请至平台下载。

2.填写载体类补贴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

3.示范区、示范楼宇、示范商圈需报送创建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拟创建示范区、示范楼宇、示范商圈的产业发展情况、工作基础、服务业发展中面临的瓶颈问题、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推进举措及政策保障等。并连同项目申请表形成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胶装成册,提交至区发改委。

4. 项目申报须获得项目单位住所所在街镇园区推荐,并将街镇园区初审意见表(纸质版两份),提交至区发改委。

5. 2018年1月1日之后获得国家、市、区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示范楼宇、示范商圈、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但未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可以申请载体类补贴并予以优先扶持。

6.近2年已获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类补贴的企业,不能再申报“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补贴。

三、截止时间

引导资金申报材料应于9月20日(周五)前提交完毕。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实施细则,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请各街镇、经开区及有关部门积极推荐,特此通知。

 

附件: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载体类补贴)申请表

 

联系人:戴志明  37735713    徐翱  37739147

地址:松江区园中路1号722室  邮箱:sjfgwcyfzk@163.com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关于开展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载体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_20190826(章).docx file
附件:关于开展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载体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_20190826.docx file
附件:载体类补贴附件: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载体类补贴)申请表.doc file

发布时间:2019-09-06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