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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19年朝阳区鼓励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根据朝阳区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依据《朝阳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及《朝阳区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朝阳区鼓励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第二批)(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朝阳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的企业和相关机构。
二、申报时间
2019年8月23日至9月2日17:00
三、支持范围、方式和重点
(一)引导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1、支持经市商务局认定的区内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及纳入北京市总部企业统计范畴的总部企业。
2、支持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示范区建设工作中,包括商务服务业、中医药服务贸易、支持企业“走出去”等重点领域的企业和项目。
3、支持外资引进、对外贸易及批发和零售业重点企业和项目。
4、支持其他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的重点企业和项目。
(二)引导资金的支持方式包括:
财政奖励、财政补贴等,原则上一个项目只能选择申请本办法中的一种资金支持方式。
(三)扶持资金的支持重点包括:


序号 支持重点 咨询电话
1 支持总部企业引领发展 65099575
2 支持商务服务业发展 65099143
3 支持国际性展会聚集 65099143
4 支持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 65099189
5 支持区域双向国际化发展 65099189
6 支持消费领域发展 65099845


四、项目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申报材料
项目需符合《朝阳区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支持标准与重点,并按照相应条款的项目申报资料要求,在申报期限内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流程
申报分为初审和现场审核两部分:
初审阶段:请申报企业通过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管理平台(http://cycyzj.bjchy.gov.cn:8080)进行申报。
现场审核阶段:待初审后确定申报材料无问题,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送至我局。(地址: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朝阳区人民政府中楼6层)
五、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自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陆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从其“通知公告”栏中查看该公告。
2、项目申请材料需注册登录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管理平台(http://cycyzj.bjchy.gov.cn:8080)进行下载,并提交至平台。
3、项目申请表纸质材料需正反面单张A4纸打印,一式两份。
朝阳区商务局拥有对本公告内容和《朝阳区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的最终解释权。
朝阳区商务局
2019年8月22日
发布时间:2019-08-23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