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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公开征集《朝阳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2026年度支持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朝阳区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依据《朝阳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现面向朝阳区公开征集2026年度支持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6年公开征集项目包括“拨投贷”联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支持建设运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支持开展技术合同登记交易,具体申报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朝阳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支持对象

包括在朝阳区规范经营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创新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科技服务机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创新主体。申报主体须在朝阳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朝阳区产业发展方向,且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无异常。

(三)申报方式

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不得晚于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网上申报请尽量提前,为按时提交纸质材料预留时间。

(四)申报材料

根据申报项目类别提交相应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朝阳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471363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三、注意事项

(一)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选择本政策一个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已获得朝阳区各类产业资金支持的,本政策不予重复支持。

(二)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附件1《朝阳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有关条件及要求(包括总要求及申报项目类别要求),并按要求准备、填写、提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或线上和线下提交材料相关内容不一致的,所申报项目将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三)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四)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处理完成相关情况。

2.信用中国及信用中国(北京)网站里企业有严重负面信息或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里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1.2026年《朝阳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2.《项目申报书》(与申报项目类别对应)

3.《项目实施方案》(与申报项目类别对应)

4.2026年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

5.《朝阳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项目资金承诺书

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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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7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