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地方资金项目 >

浙江: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信息填报和2026年度省级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

为推进我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落实《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30年)》(浙政办发〔2026〕34号)和《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浙经信企服〔2026〕1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全省孵化器信息填报和2026年度省级孵化器(规范级/引领级)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孵化器信息填报

(一)信息填报。各孵化器运营主体应于9月12日前访问“浙江省企业之家网”(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点击“浙企办事”进入“经信涉企事项办理平台”,选择“孵化器信息填报”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后完成初次信息填报。已纳入火炬统计调查的孵化器原则上均应填报,鼓励其他孵化载体积极填报。相关填报信息将作为省级孵化器申报认定、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信息审核。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应强化辖区内孵化器信息填报的组织指导与审核工作,于9月16日前完成部级孵化器和本年度省级孵化器申报单位的审核,于10月23日前完成全部填报单位的审核。

(三)动态更新。初次信息填报完成后,孵化器应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数据动态反映运营真实情况。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应于每季度末前,完成本季度信息变更和新填报单位的审核工作。

二、省级孵化器申报

(一)申报对象

1.所有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浙江省内孵化器均可申报。

2.原省级和国级孵化器,若未发生或仅发生基础变更的,可采用复核程序,复核通过的直接转为省级孵化器(规范级);若发生重大变更或需申报引领级的,按新申报程序开展。

3.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同时申报规范级和引领级孵化器。

(二)复核程序

1.材料填报。申报单位为原省级和国级孵化器的,若未发生变更,完成信息填报并审核通过后,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提出复核申请;若仅发生孵化器名称变更、运营主体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关联性变更(运营主体关联性变更主要指因区划调整、机构改革、单位改制引起的国有主体变更,或者子公司调整至另一家子公司、子公司归集至母公司、母公司划分至子公司等情况),完成信息填报并审核通过后,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提出复核申请的同时,还应提供变更前后孵化器关联性材料(如工商变更登记、法人登记证、公司决议等);不属于上述范围或需申报引领级孵化器的,按新申报程序开展。

2.复核转定。经市、县(市、区)科技局审核和省经信厅复核后公示无异议的,转定为省级孵化器(规范级)。

(三)新申报程序

1.材料填报。孵化器运营主体完成信息填报并经审核通过后,继续登录“经信涉企事项办理平台”,选择“省级孵化器申报”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后在线提请省级孵化器申报;填写《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规范级/引领级)》,并上传佐证材料。

2.审核推荐。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实地核查和审核推荐。

3.评审认定。省经信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抽查,经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省级孵化器(规范级/引领级)。其中,省级孵化器(引领级)按照评分标准(附件1)择优认定,认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申请总数的30%。

(四)申报要求

各申报及审核推荐单位须恪守诚信,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单位应于9月2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与材料上传;各市科技局应于9月25日前完成全部审核推荐工作,起草推荐函并填写《XX市2026年省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报送省经信厅。

三、联系人

业务咨询:

史鸿彬 0571-88217770/15557110227(省孵化器协会)

徐思雅 0571-85152919(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陈乾浩 0571-87059131(省经信厅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

线上报送系统技术咨询:

高老师 0571-87113551

 

附件:1.省级孵化器(引领级)评分标准

    2.《XX市2026年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21日

 

附件1

省级孵化器(引领级)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分值

性质

孵化规模

孵化场地

可自主支配(自有、租赁或协议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

5

定量

在孵企业

上年度在孵企业数量

15

产业集聚度

主导产业在孵企业数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

3

团队建设

专业孵化服务人员

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数量

3

创业导师

创业导师数量

2

孵化成效

新注册企业

上年度新注册的在孵企业数量

3

企业成长

上年度营业收入或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超过20%的在孵企业数量

10

在孵企业资质

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合计数量

企业获得投融资

上年度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

5

毕业企业

上年度毕业企业数量

9

服务能力

孵化资金

自有或合作设立的孵化资金总额

5

孵化资金对在孵企业使用案例数量

5

平台建设

自建或共享与产业定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数量

5

合作签约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数量

赛事活动

开展“浙里孵”或其他经省、市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类孵化服务活动场次数量

5

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

孵化器综合能力评价,重点突出强产业属性、强服务功能、强人材牵引、强投资赋能、强加速效应

25

定性

总分

100

 

附件2

XX市2026年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

序号

所属

区县

孵化器名称

运营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新申报/复核

级别

(原省级/国级/其他)

申报类型

(规范级/引领级)

负责人

手机号码

联系人

手机号码

备注

1













2













3













4













5













6













7













 

 

免责条款 :

本网站的文章如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作品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为学习、交流所用,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注明,若因故疏忽,造成遗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网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布时间:2026-08-26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