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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9年青浦区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设施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名称

青浦区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设施奖励资金

二、申报依据

《青浦区文化事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三、奖励方向

1.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2.2018年度坚持免费开放,达到《青浦区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效果指标》标准。

四、申报条件

由企业、民办非企、社会团体或个人举办,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美术馆、艺术馆、展览馆、剧场、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非营利文化服务机构。须列入名录,有固定馆址和消防等基本安全设施设备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具备较成体系的基本展示、社会服务能力,不从事文物经营和藏品、展品商业性交易活动,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申报材料

《青浦区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设施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和《申报承诺书》,法人机构代码证、负责人身份证明、房屋(建筑)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单位业务发展情况报告和下述材料。

1.会计师事务出具的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专项资金审计报告》。

2.免费开放场馆展厅面积证明。

3.免费开放效能评估报告,临时展览或社会教育等辅助推广活动方案、现场照片、成果说明和相关费用合同,获奖证明、媒体报道和群众满意度调查表。

纸质附件均可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附件须为PDF格式,图文清晰可辨,单个文件不超过20M,可提交多个文件。

六、申报流程

1、附件下载《青浦区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设施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申报承诺书等材料。

2、填写表格并与相关电子佐证材料一起发送qpwlggk@163. com。

3、受理人员在收到申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不符合要求需重新申报的单位。

4、顺利通过网上申报的单位应打印相关材料并签字盖章现场提交至区文旅局公共服务科。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5、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17:00,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七、咨询受理

现场咨询: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青浦区公园东路1828号307室)。

联 系 人:王凤、孙颖红

电话咨询:59721001-307

 

 

发布时间:2019-07-22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