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青海)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青海)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现面向全省征集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青海)项目申报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范围
请各单位紧密围绕我省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卡脖子”技术难题,提出指南建议。指南建议应突出科学属性,属于自然科学学科范围内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项目层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平均直接经费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三、指南建议要求
(一)科学性。指南建议应聚焦科学问题,凝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具有前沿性和创新性,避免完全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设计”、“调试”等非基础研究词汇。
(二)导向性。指南建议应围绕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体现省内优势和特色。鼓励建议人与相关产业专家或区内潜在应用单位共同提出指南建议。
(三)包容性。指南建议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避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或“量体裁衣”现象,同时不能过于宽泛、缺乏我省特色。
(四)简洁性。指南建议内容应使用规范专业术语,语句通顺、简明扼要,文字表述原则上为3至5句话,字数控制120字以内。
(五)避免重复。指南建议具备创新性,不得与近年来国家和省已发布指南或已支持科研项目内容重复。
(六)安全性。指南建议应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相关要求,不得含有保密内容。
(七)学科代码。指南建议应正确填写最新国家基金二级学科代码,一般不超过2个;如有2个学科代码,不得跨学部。
四、报送要求
(一)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青海)指南建议的研究方向要聚焦科学问题,高度凝练,导向明确,特色鲜明。
(二)指南建议单位应为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及高新技术企业,同一建议人限提出1项指南建议,同一单位同一领域申报指南建议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指南模板见附件2。
(三)指南建议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请各单位将指南建议表汇总后,于2026年3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并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到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联 系 人:高世鹏 杨军
联系电话: 0971-8244525
邮 箱:kjtzcc@qhkjt.net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2号省政府大院西四楼406室
附件:1.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青海)指南建议汇总表.xlsx
2.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青海)指南建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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