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开展2026年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及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中央在闽单位、省属集团(控股)公司:
根据《福建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和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实施方案》(闽工信规〔2025〕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开展2026年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及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工信部门积极组织属地企业对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实施范围、基本要求申报。请有关中央在闽单位、省属集团(控股)公司积极组织本单位所属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及通用设备更新,按《实施方案》明确的要求,向属地工信部门申报。2025年度已建但未入库、2026年在建或拟建的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2025年和2026年已完工未补助的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均可申报。
二、我厅随时受理省级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并集中审核后发布,设区市工信部门经初审后即可报送我厅。省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由设区市工信部门对已通过核实的申报项目开展现场核验后,定期汇总报送我厅。
三、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要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确保项目质量,并将项目申报表(附件1、2)、项目汇总表(附件3、4)等(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需刻录光盘)报送至我厅(节能处)。
联系人:曾念军 0591-87846401
邮 箱:hjzyc@gxt.fujian.gov.cn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省工信厅节能处
附件:1.2026年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申报表
2.2026年省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申报表
3.2026年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
4.2026年省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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