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下达2026年度“尖兵领雁+X”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浙科发规〔2025〕5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技创新规划和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重大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尖兵领雁+X”科技计划项目下达给你们。其中,省甬联动项目由宁波市统筹安排地方财政补助经费(详见附件清单)。
请各推荐单位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于2026年1月19日起通过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填报项目任务书,由单位线上审核后于3月2日前提交,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签订任务书、逾期未提交、未完成项目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承担资格。涉密项目等按规定线下签订任务书。
请各推荐单位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按照《浙江省科技创新规划和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委办发〔2024〕2号)、《浙江省重大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规〔2025〕26号)、《浙江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基〔2025〕24号)、《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25〕38号)等有关规定,做好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026年度“尖兵领雁+X”科技计划立项项目清单.pdf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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