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省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4〕148号),现开展2025年省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聚焦全省19条制造业标志性产业链,包括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电子信息、高端软件、新能源电池、新能源装备、汽车、轻工、食品与生物制造、建筑材料、深海空天、工业母机和智能制造装备、专用装备、现代医药、功能复合材料、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现代冶金等产业链进行布局。重点支持早期科技成果多、项目来源稳定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牵头建设;鼓励牵头单位与能提供职业化、专业化概念验证服务且资金保障有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二、申报条件
(一)牵头单位为在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背景、试验条件,具有丰富的概念验证成果来源;
(三)概念验证中心相对独立运行,配备200平方米以上的工作场所;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500万元;
(四)概念验证项目服务的专业化人才不少于20人,其中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等专家组成的概念验证服务顾问专家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20人;
(五)单独或与其他主体合作设立来源稳定且每年不低于200万元的概念验证专项经费;
(六)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50个;申报前两年已完成概念验证项目不少于10个;经第三方审计确认获得概念验证服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通过验证的项目获得股权融资不少于500万元或实现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交易额不少于500万元;
(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服务链条完善、各类要素聚集,应用场景打造、成果落地、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等关键环节贯通;
(八)近三年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报《山东省概念验证中心申报书》,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加盖公章,报送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初审核实,并进行推荐,加盖公章后,于11月27日前统一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省科技厅,同时将电子版材料(word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省科技厅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和现场核查,提出拟认定概念验证中心名单。
4.省科技厅对拟认定概念验证中心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发文批复。
四、注意事项
1.申报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统一以“山东省+技术方向+概念验证中心”命名。
2.若有提供虚假材料、数据等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列入科研失信行为,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3.原则上已建立省级概念验证中心的单位不再进行布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51751165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邮箱:skjtcgc@shandong.cn
附件:
1.山东省概念验证中心申报书
2.2025年山东省概念验证中心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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