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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新征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省高企认定管理办公室决定新征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充实和优化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江西省内居住和工作。

2.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3.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有关要求。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6011日之后出生)。

二、征集流程

1.入“江西省科技评审专家库”。相关专家通过“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成为“江西省科技评审专家库”专家详见省科技厅《关于征集和更新江西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https://kjt.jiangxi.gov.cn/jxskxjst/col/col27029/content/content_1924395087842820096.html)。如已在“江西省科技评审专家库”内的,不必重新进行申请备案操作。

2.信息填写和申请。专家个人如实填写“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和“专家征集信息汇总表”(附件2)。

3.单位审核。专家所在单位对专家个人填写的申请表进行核实,符合征集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盖章,连同汇总的本单位“专家征集信息汇总表”推荐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为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

4.汇总推荐。主管部门对专家申请表进行核实汇总,符合条件的盖章推荐,并汇总“专家征集信息汇总表”报至省高企认定办。各地推荐来自企业的专家不低于推荐总数的70%,且财务专家在推荐总人数中占比不低于40%

三、注意事项

1.已征集进入高企评审专家库的专家,此次征集无需重新申请,未通过“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成为“江西省科技评审专家库”专家的,请尽快按照江西省科技专家入库流程系统使用说明做好相应操作。年龄已超过65周岁的自动移出专家库。    

2.专家申请时应对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技术领域,结合自身专业和从事职业选择其中一个领域申请。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的建设是高企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广泛动员,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切实加强对专家信息的审核,并以此为契机,培育一批支撑本地企业培育工作的专家队伍。各推荐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专家申请表纸质版与专家征集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两份材料各1式1份,需盖章)报至省高企认定办,专家申请表和专家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报指定邮箱。

4.省高企认定办对专家资料进行审核后,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参训专家数量,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确定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的名单。

四、联系方式

1.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入库咨询:

江西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詹煜廷

电话:0791-86492061

2.平台系统操作技术咨询:

0791-86523778、0791-86492265

3.专家征集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产业科技一处 龚一峰

电话:0791-86253496

邮箱:KJ86252663@126.com


附件:

1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申请表 

2专家征集信息汇总表


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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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20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