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9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县申报推荐工作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2019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农机科〔2019〕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县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自评申报
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原农业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农办机〔2016〕22号)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县认真开展自评,准备申报材料,做到内容齐全、数据可靠、佐证充分。其中,自评报告须按照自评表所列内容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说明以及证明材料清单,并按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定量指标应全部达标,有关数据原则上应来源于最新的权威有效的统计报表,其中丘陵、山区县(名单附后)各项定量指标达标值可相应降低10个百分点。定性指标要充分说明技术支撑、组织保障等方面内容。自今年起,地级市辖区内全国示范县数量占农业县(市、区)总数70%以上的,可申报全国示范市。
二、严格初评推荐
省厅在初评推荐过程中,将依据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采取专家评审、实地考核等方式,加强对示范县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把真正符合条件的示范县推荐出来。各申报县要对主要农作物评价种类、评价的生产环节等做到应评尽评,不要遗漏。按照《安徽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创建目标任务,除示范市外,我省今年拟推荐8个左右全国示范县。各市要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辖区县自评申报,原则上每市推荐1个达标示范县,如辖区达标县超出1个,可一并推荐,但应注明推荐顺序。
三、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一)推荐材料。申报示范县农业农村部门需填写《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的附表1-4,撰写自评分析报告;申报示范市的,请在申报材料中说明辖区农业县(市、区)数、示范县创建情况及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时间要求。各市请于7月31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管理处。为稳妥做好申报工作,各县申报材料的具体编制待省厅核实相关指标并会商有关单位、专家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勇;电话:0551-62669128;邮箱:njjzy119@163.com。
附件:丘陵县及山区县名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附件
丘陵县及山区县名单
依据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编写、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2012》确定。
丘陵县(13个)
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来安县
全椒县定远县凤阳县天长市明光市
寿县霍邱县舒城县
山区县(17个)
潜山县太湖县岳西县歙县休宁县
黟县祁门县金寨县霍山县东至县
石台县青阳县广德县泾县绩溪县
旌德县宁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