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组织上海地区申报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现就开展上海地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上海地区参评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推荐方式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规定,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上海地区专利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
(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数量。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12个名额,外观设计专利9个名额;因设省级专利奖(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增加1至2个名额,合计不超过23个名额。
(二)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推荐的项目数量。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各2个名额。
(三)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自荐的项目数量。其中,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可自荐2个项目参评中国专利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届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中国专利奖。
(四)经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推荐的项目。
(五)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1次。
三、材料要求
(一)拟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参评的,应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包括: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以“单位名称+专利号”作为文件名。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以“专利号+授权公告文本”作为文件名;④项目申报单位推荐程序及公示情况说明;⑤项目涉及的全部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均同意参评的情况说明及征求意见表(提供纸件和电子件,格式见附件1)。
(二)通过其他途径推荐参评的,除上述项目申报材料外,由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推荐或自荐参评的项目,还应提交推荐单位推荐函(纸件原件及电子扫描件);由协会推荐的项目,还应提交协会推荐意见书(格式见附件2)及全国性年度检查结论查询截图;由院士推荐的项目,还应提交院士推荐意见书(格式见附件3)及院士证书复印件。
四、时间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12月5日前向所在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各区知识产权局材料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
各区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的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后,于2025年12月9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五、推荐程序
(一)申报
申报单位对符合参评条件的推荐项目,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评审
对拟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参评的项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按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的名额要求,择优进行推荐;通过其他途径推荐参评的项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对推荐项目的参评条件、报送材料、推荐程序、公示情况等进行审核、汇总。
上述推荐项目报经上海市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一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正式推荐
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对推荐项目的参评条件、专利质量等进行初审,并反馈正式推荐建议名单。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的正式推荐建议名单,按要求组织开展考察工作,经考察并公示无异议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正式推荐项目及材料。有关考察、公示及正式推荐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可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394/index.html)。
特此通知。
附件:1.征求意见表
2.推荐意见书(协会)
3.推荐意见书(院士)
4.各区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5.推荐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11月4日
联系方式: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朱以欢 和月磊
电话:23170423 23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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