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实验动物设施规范运行,严格管理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活动,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及《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沪科规〔2019〕13号)的要求,市科委将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上海市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持证单位。
二、年检时间与申报方式
1.11月3日至11月28日,各单位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网址(https://kjgl.stcsm.sh.gov.cn)在线填报年检申报表。
2.12月1日至12月16日,递交“2025年度设施运行报告”和“实验动物许可证副本原件”。“2025年度设施运行报告”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2025年度已完成许可证新办或续办的单位免交“实验动物许可证副本原件”。
三、“2025年度设施运行报告”撰写要求
1.数据统计周期:
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数据以及实验动物设施运行情况的统计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2.总结报告内容要求:
(1)实验动物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包括实验动物设施环境指标监测情况,相关仪器设备的运行、维保情况,以及实验动物设施年度生物安全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等。对照《GB 14925-2023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国家标准参数要求,列举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法和执行效果,并报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周期检定情况,实验动物饲料、饮水和福利用品的使用情况,以及在用实验动物笼器具型号和笼位数量等管理情况。
(2)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实验动物科技伦理审查情况、实验动物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与修订的具体情况。
(3)从业人员管理情况:包括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和定期参加实验动物专业培训的情况。实验动物核心岗位工作人员(设施主管、兽医等)有调整的,需对继任人员的实验动物专业背景、专业资质和技能水平做出说明。
(4)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情况:包括生产或使用实验动物的主要品种(系)、数量以及进出口实验动物的品种(系)、数量等统计数据,按照《GB 14922-2022实验动物微生物、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GB 14923-2022实验动物遗传质量控制》等国家标准,列举本机构采取的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具体方法,并汇报2025年度实验动物质量的监测结果。
(5)问题查摆及工作安排:报告2026年度实验动物设施设备维保工作计划,查摆本年度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结果处理
对于年检合格的单位,市科委将在其实验动物许可证副本上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并返还各单位。根据《关于向浦东新区科经委下放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事项的通知》要求,对于未按时完成年检申报及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市科委和浦东新区科经委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处理,并于2026年1月向社会公告年检结果。
五、年检材料递交地址与联系方式(可快递)
地址:上海市科技政务服务中心(徐汇区田林街道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1楼)
联系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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