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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火炬中心2025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线上答疑培训会精神要求,现对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国家级孵化器需登录系统对有关数据进行更新和补充,新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在线填报申报书,提交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受理。
  二、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要求,对各地网络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9月29日前将审核推荐的孵化器名单以及原国家级孵化器初核结果,正式行文报省科技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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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科高函〔2025〕25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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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5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