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发布2025年度关键技术研发计划“超导”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5〕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强化超导领域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超导材料技术
方向1:镍基高温超导材料制备与机理研究
研究目标:制备新型镍基高温超导材料,块材尺寸达到厘米级,薄膜尺寸达到5mm×5mm,实现超过40K的超导转变温度,并探索高温超导机理。
研究内容:利用高压及异质结构筑手段,在块材和薄膜体系中调制出超导电性,通过调控掺杂、晶格、键角提升超导转变温度,获得Tc超过40K的镍基超导体,阐明超导能隙结构,探究超导配对机制。
执行期限: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专题二、超导磁体技术
方向1:20T高磁场下临界电流测量系统研制
研究目标:面向高温超导带材强场应用评估需求,研制集成化临界电流测量系统,可测带材样品长度≤6cm、样品宽度≤4mm,电流加载能力≤200A,支持0-20T磁场和5-77K温区测试,实现带材在多变量耦合条件下的性能检测。
研究内容:优化磁体结构及运维方案设计,研制20T以上稳态长时间运行的高温超导磁体,完成磁体、样品腔、制冷系统、真空系统等分系统设计与集成,开发带材临界电流测量系统,基于脉冲电流驱动技术开展批量化测试与验证,揭示带材在复杂工况下的临界电流演化规律。
里程碑1:研制REBCO高温超导磁体,磁体内径≥60mm,磁场强度≥20T,完成无液氦条件下的稳定运行测试,为后续带材测试提供高场背景基础。
里程碑2:构建一套集成化测量系统,可测带材样品长度≤6cm、样品宽度≤4mm,电流加载能力≤200A,支持0-20T磁场和5-77K温区测试,实现对REBCO带材在不同工况下的性能检测。
执行期限: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项目启动拨付专项资助经费40%;完成里程碑1并通过节点评估,拨付专项资助经费40%;完成里程碑2并通过项目验收拨付专项资助经费20%。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
方向2:电动磁浮车载高温超导磁体服役性能研究
研究目标:面向电动磁浮动态运行环境,研制车载全尺寸双磁极高温超导磁体,线圈尺寸≥1070×500mm,磁动势≥750kA且励磁时长≤12小时,热失超后无损伤,断电故障下磁动势维持时间≥1小时,10g加速度激振≥20分钟后无损伤。
研究内容:通过地面台架试验,揭示车轨交变力作用下电磁性能演变规律,开发磁体线圈匝间电阻率匹配设计及调控技术,优化磁体热-力耦合结构设计,完成全尺寸双磁极高温超导磁体制造,并开展测试验证。
执行期限: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
专题三、超导应用技术
方向1:高温超导电力电缆中继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面向超导电缆应用需求,开发中继结构与低温密封材料,研制含中继装置30米超导电缆,压力补偿≥0.5Mpa,接头电阻≤10nΩ,通过全负荷(35kV,3kA)试验验证。
研究内容:分析超导电缆工程长度制约因素,设计超导电缆液氮循环压力中继补偿方案与工程配置方案,开发带中继功能中间接头,开展型式试验验证,掌握超导电缆中继装置运行特性。
执行期限: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6.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7.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svc.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5年9月26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实施管理要求
采用“里程碑”考核方式实施项目管理。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
免责条款 :
本网站的文章如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作品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为学习、交流所用,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注明,若因故疏忽,造成遗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网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