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发布2025年度高水平机构建设运行计划“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5〕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特发布2025年度高水平机构建设运行计划“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聚焦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面向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研究方向,通过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布局,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构建本市实验室体系支撑,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专题一、光计算芯片与系统
建设方向:面向高性能、低功耗计算芯片攻关,突破传统冯诺依曼架构算力瓶颈,发展具备高速、高并行、低延迟优势的新型光计算技术。以光计算、边缘计算、异构计算融合创新为导向,统筹推进新型计算架构、关键器件集成、算子算法设计、系统优化软件与应用拓展等方向的系统性创新,建设芯片-算法协同平台。
执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专题二、具身智能
建设方向:围绕人工智能赋能端侧的基础模型、数据引擎、具身交互、本体研制等前沿方向,推动人工智能驱动科学发现与技术创新,发展具身智能与AI智能体技术,实现在科学推理、知识整合、决策优化等典型场景下的全流程智能协同,并纳入健康与抗衰老、工业与制造、特种作业、应急及救援等应用场景。
执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专题三、公共卫生大数据
建设方向:聚焦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的数据采集标准制定、跨机构安全共享及垂类大模型开发等方向,围绕风险识别控制、智能健康干预等核心场景,构建行业语料库、数据库。建立垂类模型效能评价方法,打造集语料管理、模型训练、智能体应用于一体的开发平台,打通垂域数据壁垒,支撑本市公共卫生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升级。
执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专题四、复杂结构件装备精密制造
建设方向:围绕新型能源、未来空间、深海工程等高端装备对大型部件关键材料控形控性的需求,开展大型复杂结构件关键材料、超洁净特种冶金技术研究、形性协同控制技术,实现高端装备大型部件的均质化精密制造,支撑可控核聚变装置、重型燃气轮机、深海高压容器等高端装备的全产业链构建。
执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专题五、绿色燃料制备
建设方向:围绕绿色燃料规模化高效制备和清洁利用需求,开展绿色燃料高效制备、绿色燃料动力装备、绿色燃料标准与认证等研究,突破绿色燃料制备相关材料、器件、系统与绿色燃料动力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建设绿色燃料标准与认证体系,结合航海、航空等产业应用,支撑绿色燃料完整产业链构建。
执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专题六、非能动核安全系统
建设方向:面向我国进入百堆核能发展形势下的新安全需求,基于核电站安全运行,开展非能动安全系统鲁棒性提升与多学科智能协同研究,攻关关键核能系统及设备的智能监测、数字孪生、故障诊断及安全控制、试验验证技术,强化全过程预测预警、风险防控与优化管理。
执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专题七、海洋清洁资源
建设方向:面向深层天然气、天然氢气与地热等海洋清洁资源,开展与资源形成有关的海洋地球物理构造演化、动力学过程等基础研究,研发复杂海洋动力环境下智能勘探与绿色开采技术,构建高精度海洋资源储层数字孪生模型,评估开发潜力和环境影响,支撑海洋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执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专题八、原子级制造
建设方向:面向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等高端制造发展需求,围绕原子级制造的智能设计与操控、高通量数据库与孪生系统、器件构筑、加工工艺与装备、量测与仪器,开展基础理论和共性技术研究,推动重大装备系统开发,完成重点领域技术演示,形成“设计—工艺—装备”一体科研范式,带动核心基础材料、零部件和元器件等性能大幅提升。
执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 择优推荐的实验室应符合《管理办法》各项筹建条件。包括:
(1)围绕国家与本市战略导向,面向科学前沿和未来产业方向,培养和发展本市新质生产力,定位清晰,名称突出优势和特色、具有辨识度、避免过于宽泛,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合理。
(2)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具有代表性,牵头组织、高质量完成过国家和上海市的重大科技任务,产生过获得应用的重大创新成果,在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地方创新发展、促进区域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3)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人员须在40人以上,积极引育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和博士后。实验室主任全时在实验室工作,人事关系原则上须在依托单位。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重点实验室面积须在1000平方米以上,物理空间相对集中。
6. 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向市科委和有关推荐部门提交建设申请。同一实验室只能通过单个部门推荐,不得多头申报,同时须上传部门推荐函,无推荐函的不予受理。联合组建的实验室原则上不超过2家申报单位,且要求提供实质性合作协议。
7. 有关推荐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组织推荐工作,推荐不超过3家(注:有关推荐部门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须体现部门特色,并按优先度进行排序,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推荐实验室清单提交市科委。
三、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vc.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5年10月17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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