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2019年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型孵化器及硬科技孵化器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创业孵化机构分类评价办法(试行)》(中科园发〔2019〕18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创新型孵化器及硬科技孵化器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企业、社会组织(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工作或会员大部分在中关村示范区,并已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服务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创业主体。
二、产业重点支持方向
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个高精尖产业指导意见确定的产业领域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中示区组发〔2016〕1号)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重点发展的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智能交通及科技服务业等。
三、征集内容
(一)创新型孵化器
支持中关村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围绕北京高精尖产业领域,建设提供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融通发展的孵化载体。
(二)硬科技孵化器
支持中关村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围绕示范区重点产业,聚焦硬科技创新,集成科研设备、技能人才、创业投资等资源,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硬科技孵化器,为技术驱动型创业企业提供产品研发、工业设计、小批量试制、中试熟化、检验检测、产业对接、创业辅导等服务,助推创业企业发展壮大。
四、项目申报和受理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填报《中关村国家自主示范区创新型孵化器申报书》送交所在分园管委会初审。
2.申报企业单位于2019年7月26日前向所在分园管理机构提供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纸质版资料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单位公章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一份,内容包括申报书、申报企业信息登记表及其他附件证明材料。
3.各分园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所在分园的项目征集和受理,并根据分园产业定位,对本分园申报项目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机构进行公示。
4.各分园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出具推荐意见,并以分园为单位向中关村管委会报送推荐,于2019年8月7日前向中关村管委会报送推荐函及符合条件机构的申报材料。
5.中关村管委会负责申报机构的复审和论证工作。
6.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供材料真实性声明。
(二)联系方式
计老师 88827002
董老师 88827011
附件: 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型孵化器申报指南
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硬科技孵化器申报指南
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型孵化器申报书
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硬科技孵化器申报书
5.申报创新型孵化器企业信息登记表
6.申报硬科技孵化器企业信息登记表
7.各分园联系方式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3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型孵化器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