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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副高级、中级)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5〕9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并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及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技术经纪专业包括“技术转移转化研究方向”和“技术转移转化运营服务方向”。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
  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副高级(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职称:
  个人网上申报,7月10日(周四)—7月31日(周四);
  单位审核推荐,7月10日(周四)—8月7日(周四);
  评审服务机构审核,7月10日(周四)—9月16日(周二);
  答辩评审,11月底前。高、中级需进行现场答辩评审。
  (二)评审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
  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中的规定和具体要求执行。
  (三)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年度评审结果公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三、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一)补充资料填报
  申报人需要按照专业方向,在系统“D2-个人情况补充说明”中填报承担技术转移转化项目的量化指标。
  (二)材料要求
  请认真阅读职称申报系统中“参评条件”“申报须知”内容,并按系统提示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业绩成果都需有相应佐证材料,对于无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不予认可。
  (三)关注短信通知
  在申报、审核、缴费、答辩等重点节点上,申报系统将向申报人注册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通知,请申报人随时关注。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88828948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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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3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