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为了团聚及发现人才,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自然资源部职能定位及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纲要,结合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需要,制订2019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并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合格申请者可根据指南要求自定题目。
一、重点资助方向
(一)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国土适宜性评价
资源环境承载力表达范式研究;不同尺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双评价”)方法;“双评价”与国土空间识别、划定、规划关系研究;重点区域国土空间开发风险识别与应对研究;国土空间治理路径、方法与策略研究等等。
(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生态补偿研究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理论与方法跟踪研究;生态修复优先领域、参照生态系统研究;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机制研究;生态修复(治理)投融资机制研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生态修复技术标准研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地生态补偿实施效果评估研究;生态保护补偿市场化、多元化机制创新与典型案例研究;生态保护补偿体系构建研究等等。
(三)资源环境承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研究
村镇资源环境承载力与乡村振兴研究;“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相关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保护地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等等。
二、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在读博士、博士后。
2.应受聘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工矿企业,从事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与管理相关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3.课题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每年仅能申请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三、遴选与确认
根据《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坚持鼓励创新、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重点实验室组织评审遴选课题承担者,书面通知课题负责人并在实验室网站公布。双方签订合同书,课题负责人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开放课题资助时间一般为12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经专家核定,对成绩优秀、确有重要前景或重大进展的课题,可以连续资助,但需在完成前期研究工作、并经实验室评估同意方可延续。
四、实施与验收
1.获资助后,课题负责人需按合同书完成研究工作。开放课题经费实行合同管理,开支项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专用材料和燃料费、咨询劳务费等。申请人应遵守本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按要求汇报研究进展。开放课题结束时,实验室组织评审验收。申请人应按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进行归档。
2.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报告、专著、论文、专利、软件、数据库等)应注明“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CCA20xx.xx)”。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申报奖励时还应将实验室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申请人所在单位为第一、实验室为第二署名单位的,也记入在内)。实验室标注形式为:“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英文名为:Key Laboratory of Carrying Capacity Assessment for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Chinese Academy of Natural Resource Economics,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Beijing, Institute of Geographical Sciences and Natural Resource Research,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五、要求及其他事项
1.研究课题自本指南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7月15日接受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审查后确认拟资助开放课题并通知申请人。
2.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白色A4纸双面打印)投送至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并将电子版word发送至实验室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申请书word均以“课题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单位”格式命名(申请书见附件)。
3.申请书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盖章方为有效,纸质版申请书封面、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无需盖章。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
4.研究课题取得高水平成果者可以连续申请并获得其他奖励。无故不按时完成的课题负责人,取消其开放课题的申请资格。
5.课题承担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课题转包。开放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要求提交课题中期简报和结题报告。如果课题不能如期完成或继续进行,实验室有权中止提供经费。
6.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重点实验室有权根据内容调整经费安排。课题研究成果归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所有。
通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榆大街689号
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 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065201
联系人:席 皛 王世虎
电话:010-61595824,传真:010-61592117(重点实验室)
网址:http://lab.calre.org.cn(重点实验室)
电邮:LabCCA [at] 126.com
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
201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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