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提升中小企业对外合作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地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4《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4〕168号)。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对提供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请各地市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请示、《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附件2)、《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纸质版各3份及电子版光盘2份,报送至省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田 静
电 话:0311-87802992
材料寄送地址: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外经济合作处(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邮编:050071。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
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