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申报2019年度支持设区市农科院所建设专项项目
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强设区市农科院所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福建省设区市农科院所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9年度支持设区市农科院所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推荐等各项工作。
一、重点支持方向
各单位遴选、推荐的备选项目,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针对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技术需求,加强产学研结合,对接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重点支持特色、生态和高效农业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我省特色种质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利用
农业植物资源、畜禽遗传资源和地方特色优势水产品保护和利用技术,抗逆优质及适合设施栽培的品种选育和规模化育苗技术。
(二)高效栽培、健康养殖
主要农林作物、水产和畜禽的高效、生态与健康栽培和养殖技术;专用有机肥、可降解农用地膜、新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研发。
(三)重大农林生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技术
农业重大病虫害防控监测技术,监测预警、快速诊断、应急处理及抗药性检测技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开发,新型疫苗和新兽药的研发。
(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
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与废弃物综合利用、质量控制技术,高端生物保健食品和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提取分离等技术;智能化、节能农产品加工设备。
(五)现代农业设施装备与信息化技术
智能化农业和小型轻便作业装备、设施农业技术,新型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技术,农业生产过程监测、控制及决策系统与技术。
(六)农业生态技术
农业生态保护、农业有机废弃物消纳利用、高效节水、水土保持技术;耕地重金属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和综合修复技术研发;退化耕地土壤修复技术、重要养殖海区污染源调查与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技术。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不含计划单列市)的设区市农科院所,并且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鼓励牵头单位与省农科院、其它设区市农科院所或企业合作申报项目。若有合作单位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STS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有到期未结题项目,不得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
(四)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申报项目须经申报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形成推荐意见(所有委员均需在意见上签字),明确每个项目的推荐类别,并内部公示。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作为项目申请书附件材料上传至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五)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
(六)项目申请分为两类:
1.保障性项目:每个单位可申请1-8项,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低于10万元,申请项目总经费80万元。
2.竞争性项目:每个单位可申请1项,申请经费不超过60万元。若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七)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9年8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7月31日。
(八)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九)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十)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四、申报推荐数
各单位严格按规定限项推荐备选项目:
序号 | 推荐单位 | 推荐申报数 |
1 | 福州市科技局 | 保障性项目(1-8项)+竞争性项目1项 |
2 | 漳州市科技局 | 保障性项目(1-8项)+竞争性项目1项 |
3 | 泉州市科技局 | 保障性项目(1-8项)+竞争性项目1项 |
4 | 三明市科技局 | 保障性项目(1-8项)+竞争性项目1项 |
5 | 莆田市科技局 | 保障性项目(1-8项)+竞争性项目1项 |
6 | 南平市科技局 | 保障性项目(1-8项)+竞争性项目1项 |
7 | 龙岩市科技局 | 保障性项目(1-8项)+竞争性项目1项 |
8 | 宁德市科技局 | 保障性项目(1-8项)+竞争性项目1项 |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二)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引导性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 ─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合作协议等)。
(三)推荐单位根据《福建省设区市农科院所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内部审核,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并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各一式一份,项目申请书和附件纸质材料各一式二份(竞争性项目各一式五份),于8月3日前寄(送)省科技厅农业处。省科技厅在受理申报项目后将组织评审。
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 计划类别 | 重点领域 | 优先主题 | 代码 |
农业科技处 |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 农业科技计划项目 | 支持设区市农科院所建设保障性项目 | 2019N0201 |
支持设区市农科院所建设竞争性项目 | 2019N0202 |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农业处,联系电话:0591-8788281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