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开展2025年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信息产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琼工信信产〔2025〕53号
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现开展2025年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信息产业)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对照标准和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海南生产经营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行业代码:63、64、65);(二)申报单位营业收入纳入海南省统计,年营业收入于2024年首次突破相应规模;(三)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欠缴税款。(一)对2024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对2024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对2024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四)对2024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统计局《一套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中的年报表(表号101-1)或月报表(表号201-1);(四)申报单位运营以来至2024年度历年经有资质专业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相关报告需反映出“营业收入”且支持真伪查验;(五)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表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其中材料一、五、六的模板可从“海易兑”系统下载。除在“海易兑”系统在线填写的资料外,上述六项材料均需转成PDF格式后上传“海易兑”系统。其中由企业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公司印章,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材料需加盖机构公章,相关纸质资料请留存以备实地查验。(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企业进行实地审核;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对接属地企业并参加实地审核;(三)审核结果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四)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经费。(一)请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宣贯,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5年4月6日前在系统中进行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三)激励企业上规模省级奖励资金不能跨行业重复享受,请勿重复申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晓龙;电话:65239271)附件:附件1: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主体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