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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开展2025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按照工信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任务部署,现就开展2025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当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且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基础要求。

  (二)申报企业须已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建设,智能制造水平处于市内或行业领先,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并达到先进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有关要求。

  (三)申报企业近3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报企业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按照自主申报原则,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填写厦门市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电子版(含word及PDF版)同步发送至邮箱:xmjxjlyz@xm.gov.cn,xmznzz@163.com。

  (二)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核查,公布一批先进级智能工厂。按照工信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任务部署和《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要求,原则上须先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才予以推荐申报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跃宗  2896869

  周碧瑶  1516007061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3号永建顶尚一号楼904单元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附件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

  附件3:厦门市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

  附件4:厦门市先进级智能工厂汇总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7日


发布时间:2025-02-08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