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转发《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管理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科技部监督司组织编写了《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旨在进一步引导科研单位履行好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提高科研诚信内部治理能力,健全科研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现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在指导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单位履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作为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治理的重要参考。
附件:《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pdf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