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申报2018年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高新技术企业:为发挥高新技术企业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广大企业加速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升级,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90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简称“后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二、申报对象
2018年度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592户企业。
三、补助额度
20万元/户。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后补助资金的高新技术企业应事先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注册。注册流程为:高新技术企业登录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cq.gov.cn/),在业务系统“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科技型企业”,选择“立即注册”,进入“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选择“机构注册”,填写注册信息(咨询电话:67513887),完成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备案。
(二)网上申报。已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登录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cq.gov.cn/),在业务系统“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科技型企业”,选择“确认登录”,进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在“项目申报”栏目中选择“高企首次认定补助”后,选择“其它”栏,在线上传加盖印章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报表》和《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备案表》进行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6月11日14时至6月20日18时。
(三)纸质资料报送。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后,将加盖单位印章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报表》和《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备案表》所在地区县科技部门审核通过后送至市科技局(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2楼,联系电话:67300549)。
纸质资料报送截止时间: 6月21日12时。
(四)审核拨款。市科技局对高新技术企业网上申报信息与纸质申报资料进行核对,确定补助名单后,一次性拨付后补助资金。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后补助资金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未按时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须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中核实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信息、银行开户信息等,保证准确无误并与纸质资料一致,以避免拨款时出现异常。如企业信息有误,同样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高新技术企业应将补助资金(可与区县相应的财政奖励资金合并使用)用于组织实施科研项目,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后补助资金限实施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1项,项目管理实行自主选题、自主立项、自主结题。市科技局对符合市级科技计划条件的项目,下达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计划。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市科技局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处李正权,67513507。
纸质资料报送咨询:刘怡枚,67300549。
企业注册与技术咨询:向彦任,67513887。
附件:1.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报表
2.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备案表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