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激励创新主体争取国家科研项目奖励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28号)落实,现将组织申报2025年度激励创新主体争取国家科研项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事项及依据
激励创新主体争取国家科研项目。对上一年度以第一承担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计划立项(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5类计划)在甘实施的项目(课题),且项目(课题)资金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按10%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奖励,奖励额度可达300万元。(甘办发〔2021〕28号第10条)
二、奖励事宜说明
1.奖励对象为2024年度新立项的项目(课题),立项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且只奖励一次。
2.只针对在甘实施的项目(课题),且须总经费达300万以上(含300万元),总经费按照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加总计算。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课题)只奖励争取到省外指南发布项目。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项目(课题)不予奖励。
5.国家项目(课题)奖励资金统一由第一承担单位申报,奖励资金由第一承担单位按照在甘实施经费比例分拨给其他课题承担单位。
三、工作要求
1.奖励资金使用按照《甘肃省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科〔2022〕4号)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2.请各单位准确填写激励创新主体争取国家科研项目奖励事项明细表(见附件),确保所填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请各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佐证材料于11月30日前送至省科技厅60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459616371@qq.com。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规划处0931-8885176、15709316540
附件: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激励创新主体争取国家科研项目奖励事项明细表
甘肃省科技厅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