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重点研发计划战略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黑科规﹝2024﹞5号)和《战略研究专项项目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战略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重点支持围绕事关全省科技创新发展全局的科技创新规划、区域创新高地、科技产业融合、科技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五大方面开展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为龙江科技创新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战略咨询和决策支撑。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是在境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具有能胜任战略研究任务的高水平研究队伍、顺利实施项目的卓越能力、承担科技部门战略研究任务的丰富经验,深入了解科技部门工作需求、特点规律,能够提供高质量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信用记录。要求省内外单位联合申报,合作开展研究,实现省内外信息资源、科研数据、研究侧重优势互补。省外单位须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工作见解独到,研究视野广阔,研究数据充足。优先支持与我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国内一流智库。不受理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及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项目相关研究方法、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申报时无主持且在研的省级以上重大战略研究项目或课题,年龄不超过55周岁(按申请截止日计算),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项目团队应人员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应熟悉省情,保证和需求处室及时沟通,按时提交决策咨询报告等阶段性成果,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现场咨询和决策支撑。
(三)申请书要求。项目申请书应聚焦黑龙江省情实际,紧扣选题,覆盖申报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以产出有实际应用价值的高质量成果为目标,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和操作性的对策建议。项目应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经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参照申报指南和实施期限要求制定计划进度与考核指标。
(四)限项规定。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战略研究项目限报1项。主要参加人员(排名第2位、第3位)申报战略研究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同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
(五)审核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选题的紧密关联性以及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凡申报材料与选题无关,出现偏题、离题等情况的,应不予通过。
(六)研究成果。重点研发计划战略研究项目以支撑省委科技委决策为主要目标,突出应用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省科技厅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对研究成果可用性、研究方案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审。
三、经费额度和实施期限
战略研究项目资助资金采取事前补助方式,根据项目评审和年度预算情况确定支持额度,单个项目经费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如实申报,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四、申报流程和时限
项目申报人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进入首页上方“科技项目”,选择“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战略研究)”,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申报书,上传经费预算书、联合申报协议、诚信承诺书等附件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经申报单位审核同意后直报省科技厅,不设置推荐单位审核环节。省科技厅根据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审查、评审相关工作。
申报系统将于2024年11月22日9:00时开放填报,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2日11:00时。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二)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实施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
六、联系方式
(一)综合服务
重大任务与前沿技术处:0451-82628293
科技规划处:0451-82628026
(二)技术支持
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0451-58688095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