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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征集工信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和应用场景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为加快工信领域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探索适应我局发展实际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天津市工信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和应用场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范围

在保护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商业秘密和确保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运营机构可使用天津市工信领域公共数据开展授权运营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运营机构申报要求

1.申报时,必须至少拥有1个数据场景方案,方可参与授权申请;

2.具备良好经营状况、信用记录、技术能力和安全资质;

3.具备成熟的应用场景开发、推广、安全防护能力,具备满足授权运营试点要求的公共数据获取、管理和应用的软硬件环境;

4.具备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

5.近三年未发生过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件;

(二)运营场景申报要求

1.应用场景明确,具有重大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并具备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2.按照“一场景一清单”模式申请使用公共数据,并符合最小必要的原则。

3.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目标和计划,能够取得显著成效。短期无法取得成效,但对本市有长期社会经济效益,也可酌情纳入。

4.应用场景须遵循相关行业领域的合法性、规范性要求,以及有关行政管理要求。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1114日止。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所需申报材料按照《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要求填报并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步报送。

(二)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指定地址。电子版申报材料(扫描版和可编辑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标题格式为“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授权运营申报材料-单位名称-场景名称”。

(三)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83608054

(二)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603室,邮编:300061

(三)联系邮箱:sgxjwxb@tj.gov.cn

附件: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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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2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