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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组织2024年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工作的

各设区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要求,完善数字化转型支撑服务体系,提升数字化转型供给能力,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根据《江西省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赣工信规字〔202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启动2024年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均可申报。主体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单独建设,也可联合相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组织组建联合体,作为促进中心的建设主体。鼓励具备成熟运营管理和盈利模式的申报主体积极申报。

本年度,区域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重点支持设区市(赣江新区),行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重点支持“1269”行动计划12个重点产业方向。

二、建设条件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条件参照《管理办法》。

三、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主体要对照申报通知和《管理办法》,按照要求编制清晰可行的建设方案,要有明确的建设内容、建设总体目标及年度目标,并提供所服务区域(行业)所在地推动数字化促进中心发展的相关政策举措(含拟出台的相关政策举措)。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申报主体依据《管理办法》明确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管理单位,并由管理单位出具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运行的推荐及管理意见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申报主体的申报工作指导,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

(三)各地工信部门会同发改和科技部门负责本地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申报组织和初审推荐工作。行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按照注册地由所在地工信部门组织和报送。

(四)各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积极推动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资源整合、工商注册等工作。

(五)请各地工信部门于12月1日前将推荐的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汇总表、推荐管理意见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同步发联系人赣政通或联系邮箱)正式行文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闵真  18979162805

联系邮箱:jxjxqbs@jxciit.gov.cn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四路301号330096


附件1-4.doc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25日


发布时间:2024-11-07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