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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公开征集非煤矿山行业专家的通知

各市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非煤矿山行业有关科研院所和企业:
  为更新完善省非煤矿山行业专家库,提高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专业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征集遴选省非煤矿山行业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重大违法行为,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非煤矿山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具有非煤矿山相关专业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非煤矿山行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
  (四)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完成非煤矿山专家库专家相关工作任务,年龄不超过66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专业范围
  矿山地质、矿山测量、采矿工程、矿山机械、矿山电气、矿山安全(含矿井通风)工程、选矿工程(矿物加工)、尾矿库工程、矿山信息化、矿山技术经济等非煤矿山相关专业。
  三、申报方式和入库程序
  1. 申报方式。采用单位推荐、个人申请两种申报方式。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填写《省非煤矿山行业专家库专家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向所在单位申报,所在单位审查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省非煤矿山行业专家库专家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人的《申报表》统一报送。个人申请的,申报人填报《申报表》与《汇总表》,提供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支撑材料。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入库程序。我厅对接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经公示、公告等程序后正式入库。
  四、其他要求
  1. 本次专家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2. 之前纳入2021年省非煤矿山行业专家库的专家须重新申报。
  3. 本次征集工作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接收申报材料。《申报表》《汇总表》报送电子版及扫描件,其他材料报送扫描件。扫描件仅接受原件扫描件,不接受复印件等非原件扫描件。后续省非煤矿山行业专家库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完成后,入库专家须按相关工作提示登录平台完善个人资料、上传支撑材料。
  4. 请各市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协助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行业专家进行申报;非煤矿山行业有关科研院所及企业要鼓励符合条件的职工积极报名,配合省非煤矿山行业专家库建设。
  联系人:寇继业,电话0551-62878829,18956086976,电子信箱kou@ahjxw.gov.cn;

  附件:1. 省非煤矿山行业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2. 省非煤矿山行业专家库专家申报汇总表
     3. 非煤矿山行业有关科研院所、企业名单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22日

发布时间:2024-10-31 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