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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关于发布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藏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藏财教〔2018〕76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请根据项目榜单要求组织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条件

揭榜单位、项目申报人需满足各榜单中明确的相关条件。

二、揭榜要求

(一)揭榜单位为企业的,其经费预算中原则上应包含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二)项目申报人要认真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应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应明确今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载体和场景,推动科技成果在西藏转化应用。

(三)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如开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须事先审查报批的科研活动,由申报单位事先依法依规履行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能立项。

(四)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和科研数据的归属、使用和转移,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

(五)提交的申报资料应包含以下材料或证明。

1.自筹资金承诺证明,应明确自筹资金额度、来源和到位时限等;

2.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需提交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能够体现2023年度研发活动、研发投入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3.联合申报协议(须加盖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公章),应包括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

4.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绩效目标表(须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5.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成果证书、知识产权使用协议、文献或样品检测报告等);

6.牵头申报单位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7.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页(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8.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预期成果应用情况报告(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9.参与单位为企业的,需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10.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三、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不接收纸质材料,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请项目申报人和各单位按要求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https://www.xizangsti.cn)“科技项目申报”模块申报、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全部以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10月28日(周一)18:00前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统一出具“推荐单位承诺书”“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三)附件获取。请各有关单位以项目申报人账号(须提前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在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https://www.xizangsti.cn)“科技项目申报”模块内“通知公告”中获取本通知的附件材料。

(四)咨询方式

项目榜单发布单位: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李一民 郭晓 0891-6836039

项目受理单位: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王岩 次旦卓玛 0891-6832142

技术支持单位: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科技信息中心

黄玉龙 杨明芬 0891-6830873

电子邮箱:xxzx@sti.xizang.gov.cn


附件:

1.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2.推荐单位承诺书

3.项目推荐汇总表

4.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绩效目标表

5.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预期成果应用情况报告

6.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11日


发布时间:2024-10-24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