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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征集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宁波除外)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工信厅电子函〔2024〕368号)要求,现就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每个申报主体在每个领域只能申报1个应用案例。

(二)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实施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案例要求

(一)申报案例应围绕人工智能芯片、服务器、存储设备及关键软件等先进计算核心软硬件产品在“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三大领域的应用(详见附件1)。

(二)申报案例文字篇幅控制在5000字以内,需包括案例背景需求、实施情况、技术创新与突破、商业和社会经济价值等,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

(三)申报案例应充分体现先进计算产业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

三、有关事宜

(一)请各设区市、县(市、区)经信局高度重视,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二)请申报单位填写《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申报书》(详见附件2),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省经信厅基础设施处,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upengfei39@163.com。

联系人:许鹏飞,电话:15224068908,寄送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省行政中心8号楼。

(三)省经信厅将对各单位申报案例进行审核遴选,择优向工信部推荐。


附件:1.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内容

2.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申报书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18日


发布时间:2024-10-22 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