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关于组织开展云南省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大力培育优质企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快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和《云南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云工信产业〔2016〕195号),现就组织开展云南省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2023年末,从事相关领域达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2年及以上(本项所指新产品,是指企业近2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企业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受主营业务收入限制)。
2.市场份额国内领先。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或全省第1位(全省第1位应当同时达到全国前10位)。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界定,生产性服务类别原则上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中“小类”界定,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研发投入强度超过行业平均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好。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国内先进,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主要经营业绩指标稳健且持续向好。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人才队伍结构合理,产品市场前景好,重视品牌培育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其他基本要求。企业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类、限制类、淘汰类。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二)申报资料
申请企业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据实填写《云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企业须提供申请产品国内及省内市场占有率说明;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重点领域
1.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强基领域。
2.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石化化工延链强链、绿色食品和特色消费品加工等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的领域;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领域。
(四)完善梯度培育体系
各地要完善优质企业培育库,加强精准服务。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附件2)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达不到2亿元以上企业,如申报云南省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应为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五)推荐上报名额
根据各地发展基础,结合前四批遴选、培育企业入库以及梯度培育工作开展情况,请认真筛选按照名额推荐上报(附件3)。
二、工作组织
(一)组织单位。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的推荐申报和初审工作。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材料要求。申请企业须根据本通知确定的申报条件,在申请书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企业的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一企一册。
(三)审核把关。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对申请企业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并填报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1份(含附件4)、推荐申报企业相关材料一式2份按要求加盖公章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申报企业相关材料及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nsgxtcyc@163.com。
联系人:饶昆靖 杨光
电 话:0871-63513084
附件:1.云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
2.云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名单
3.各州(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名额
4.云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