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申报2019年第二十二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有关部门、沈抚新区改革发展局:
根据《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我厅拟组织开展2019年(第二十二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中的条件和要求择优推荐。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并按编写提纲(见附件2)组织申报材料。
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新区改革发展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前期审核工作,于6月25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我厅,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送同级财政、税务部门。中省直企业可通过省直有关部门推荐。
三、申请材料包括: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沈抚新区改革发展局的申请文件(包括推荐企业名单)或省直部门的推荐函、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企业申请报告需胶装成册,A4规格,封面写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通过中国邮政邮寄至省工信厅科技处)。
联 系 人:韩 光
联系电话:024-86892497
电子信箱:Ljmw1006@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邮 编:110032
附件:1. 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