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湖北省医疗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临床医学水平,现决定开展2024年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临床中心)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原则上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甲等医院;
(二)在申报领域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中心牵头负责人近5年在申报领域主持过至少1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主持过至少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或者经过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具备开展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能力及平台;
(四)在申报领域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拥有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带头人,拥有省级及以上高层次创新人才,拥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临床研究人才队伍;
(五)有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能够对拟申报的临床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二、支持领域方向
心血管系统疾病领域,神经系统疾病领域,恶性肿瘤领域,呼吸系统疾病领域,糖尿病与代谢疾病领域,精神心理疾病领域,感染性疾病领域,老年疾病领域,肾病与泌尿系统疾病领域,妇产疾病领域,消化系统疾病领域,口腔疾病领域,儿童健康与疾病领域,出生缺陷与罕见病领域,骨科与运动康复领域,眼耳鼻喉疾病领域,皮肤与免疫疾病领域,血液系统疾病领域,中医领域,影像医学领域,麻醉医学领域,急危重症领域,地方病领域,放射与治疗领域,医学营养领域,职业病领域,医学检验领域,病理诊断领域。
三、申报程序
(一)临床中心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08:30到2024年10月9日12:00。
(二)临床中心推荐。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和部属高校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推荐并导出推荐临床中心汇总清单后,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以扫描件上传。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2:00。
四、相关说明
(一)申报的临床中心须符合支持领域方向,名称须细化到临床专科的亚专科方向或诊疗技术,不与已建临床中心名称重复。
(二)已建临床中心的负责人不再申报新的临床中心;申报的临床中心团队成员不与已建临床中心的团队成员重复;同一个医疗机构在一个疾病领域/临床专科中限建一家省临床中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社发处:向玫027-87135833
技术咨询:胡工 027-87135733
附件:1.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
2.证明材料清单
省科技厅 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