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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的通知

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实施细则(暂行)》(闽科规〔2023〕2号),决定组织福建医科大学、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肿瘤医院、医大附属第二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第九〇〇医院、华侨大学、厦门医学院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以及医大附属协和医院、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立医院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申报。现予发布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

 

 

序号

计划名称

项目

涉及部门

申报截止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

受理处室

1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科技创新联合资金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医科大学)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福建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

2024年9月21日

2024年10月10日

社发处

2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024年9月21日

2024年10月10日

3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4年9月21日

2024年10月10日

4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

福建省立医院

2024年9月21日

2024年10月10日

5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21日

2024年10月10日

6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福建省肿瘤医院

2024年9月21日

2024年10月10日

7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4年9月21日

2024年10月10日

8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福建中医药大学校本部及附属医院、教学实习医院

2024年9月21日

2024年10月10日

9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第九〇〇医院

2024年9月21日

2024年10月10日

10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华侨大学医学院及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2024年9月21日

2024年10月10日

11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厦门医学院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

2024年9月21日

2024年10月10日

 

 

  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可申报上述1、2类项目、附一医院可申报上述1、3类项目,福建省立医院可申报上述第4类项目,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可报上述1、5类项目,福建省肿瘤医院可报上述1、6类项目,附二医院可申报上述1、7类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可申报上述第8类项目,第九〇〇医院可申报上述1、9类项目,华侨大学可申报上述第10类项目,厦门医学院可申报上述第11类项目。
  附件:1.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医科大学)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3.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4.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省妇幼保健院)项目申报指南
     5.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省肿瘤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6.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福建省立医院)项目申
报指南
     7.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8.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中医药大学)项目申报指南
     9.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第九〇〇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10.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华侨大学)项目申报指南
     11.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厦门医学院)项目申报指南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21日

 

 


发布时间:2024-08-23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