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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以竹代塑”“以竹代木” 重点轻工产品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湖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快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3〕47号)精神,加大我省“以竹代塑”“以竹代木”产品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打造我省重点竹产品品牌,推动“潇湘竹品”品牌建设,促进我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省范围公开征集“以竹代塑”“以竹代木”重点轻工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企业范围。凡在湖南省内注册的家具生产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二)产品范围。家具、包装、体育娱乐、文教、收纳储物、家装、地板、餐具、造纸、工艺品、日常用品等轻工类竹制产品及细分品种。

二、征集条件

(一)应征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有所应征产品的自主品牌;

2.经营状况稳定,2023年度企业营收在4000万元以上,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

(二)应征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市场销售一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2.在设计、材料、技术、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3.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三、工作安排

(一)各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竹制品生产企业自愿填报应征材料:《应征承诺说明》(附件1)、《湖南省“以竹代塑”“以竹代木”重点轻工产品基本情况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市州工信局对应征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拟应征的产品名单,并向省工信厅行文推荐。

(三)省工信厅按照应征条件复核后,对于符合应征条件的企业和产品列入湖南省“以竹代塑”“以竹代木”重点轻工产品推广目录,予以发布。

四、相关要求

请各市州工信局于8月15日前将企业应征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湖南省“以竹代塑”“以竹代木”重点轻工产品汇总表》(附件4)及推荐文件报省工信厅。

联系人及电话:易慧  罗望亮   0731-88955396

邮箱:hnjxwxfpc@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附件:1.应征承诺声明

      2.湖南省“以竹代塑”“以竹代木”重点轻工产品基本情况表

      3.相关佐证材料

      4.湖南省“以竹代塑”“以竹代木”重点轻工产品汇总表


附件下载:附件1-4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4日



发布时间:2024-07-25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