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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赋百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试点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赋百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第二批)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省政府关于人工智能大模型、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贯通”、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业领域数安护航、工业互联网试点等工作部署,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聚焦《“工赋百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任务榜单(第二批)》任务要求(见附件1),联合相关方共同揭榜,研发一批先进适用、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场景解决方案和服务模式,并在制造业企业中进行示范应用,“1+N”带动提升行业整体数字化能力和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鼓励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与制造业企业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成员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关联单位,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家),1家省内服务商作为牵头单位,制造业企业作为场景落地单位。牵头单位应与其他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责任分工和权利义务,细化项目目标任务、合作内容、工作计划、出资方式和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

(二)已入围2024年第一批“工赋百景”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试点项目的服务商,如符合本次榜单方向仍可申报,每个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参与第二批试点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每个制造业企业参与揭榜挂帅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已入围第一批试点项目的原则上不能再次申报。

(三)试点项目预期投入应不少于100万元,项目前期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牵头单位、场景落地单位、试点项目实施、申报否决项等其他要求与第一批试点通知要求相同(详见《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赋百景”揭榜挂帅试点工作的通知》,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4/2/26/art_15201_10340571.html)。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按照自愿原则,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服务商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服务商根据各市工作安排,在第二批任务榜单(附件1)中选择可承担任务,以联合体形式开展申报,分任务单独编写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按要求提报至牵头单位所在工信部门。

(二)初审推荐。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优选项目按推荐数量名额要求排序推荐(见附件4,中央驻鲁企业、省属国企按照属地原则从所在地申报但不占用推荐名额,子公司申报的需有省级公司推荐函,同一集团内企业总揭榜任务不超过5个),于8月5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厅工业互联网处,电子版申报材料(盖章PDF版及Word版)同步发至指定邮箱。

(三)评审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综合采取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等多种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揭榜项目及联合体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揭榜联合体按照任务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实施。

(四)验收评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进行动态监督,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和揭榜单位申请,于半年期和1年期末进行两次集中验收评估,并对项目实施期内的实际投入资金进行核查,验收评估通过的予以发布。

(五)支持措施。试点项目采取“先试点、后验收、再奖励”方式开展,按照《山东省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根据项目投入情况、实施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分档,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30万的一次性奖补支持。

四、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工业互联网处  马庆营  0531-51782669

电子邮箱:sjxwxxhtj@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邮编250011)


附件:附件1-4.zip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0日


发布时间:2024-07-19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