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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关于开展202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高、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

根据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将202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高、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和专业

凡符合省职改办有关规定,在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拟参加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高、中级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任职资格初定及省职改办规定的其他情况除外),未通过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初级职称不作水平能力测试硬性要求。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等不属于职称评审范围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测试。

水平能力测试专业见附件1。

二、测试方式

采取现场面试答辩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察测试人员所应具备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综合能力。测评人员结合本专业实际,提交能反映本人最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代表作(代表作起始时间为任现职资格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通知发布时间)。测试总分100分,其中代表作成绩60分,现场测评专业成绩40分。测试前,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高评办)对拟测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测后对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测试内容

(一)代表作水平。重点考察与拟报职称级别相匹配的专业技术水平。代表作包括:论文、论著(专著译著)、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科技服务专业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其中,针对科技服务专业提供的“科技服务专业报告”,应重点考察该类报告的实践价值(如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同领域所处的水平及重大创新性等。

(二)专业知识及应用。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国内外前沿知识及发展趋势,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的质量、绩效、贡献等。

四、报名材料

参加测试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将所有报名材料用档案袋一并装好报送,在封面上注明拟申报的相应测试专业和级别,不得跨级申报,平级转评人员需要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提交报名材料如下:

(一)《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三份。

(二)2022、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复印件),其中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2022、2023年度本人遵纪守法、学术道德、工作业绩及年度评价等次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材料。年度考核(年度评价)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三)任现职期间代表作一式三份。

(四)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A4幅面),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

(五)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以上材料须经参加测试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其中附件3,省属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在报名时间段内交至省直主管部门审定(盖章),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报所在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职改办审定(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报名地点。

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在报名时间段内交至所在市州职改办审定(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报名地点。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南苑村52号601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黎老师;联系电话:027-87135399。

(三)测试时间:拟定2024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省科技厅官网。测试人员面试当天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通知时间参加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

六、测试结果及使用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标准实行双线控制,合格线按省职改办规定执行。水平能力测试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22年、2023年测试合格,今年评审有效),凡测试不合格者,不能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水平能力测试的专业、级别必须与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申报的专业、级别相符,否则在职称申报时不予受理。

七、费用标准

根据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高级100元/人,中级50元/人,报名时一并缴纳。

八、相关要求

(一)参加测试人员须为当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技人员或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双肩挑”人员。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评聘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岗报考,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岗位情况表》(附件4)。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参测人员所在单位对报名材料真实性审核负主要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对申报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审定把关。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放宽条件、降低要求推荐,将取消参测参评人员资格,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一览表

      2.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水平能力测试代表作目录清单

      3.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

      4.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岗位情况表



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发布时间:2024-07-17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