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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 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副高级、中级)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4〕9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副高级、中级)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并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及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技术经纪专业包括“技术转移转化研究方向”和“技术转移转化运营服务方向”。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

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副高级(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职称:个人网上申报,7月2日(星期二)—7月23日(星期二);单位审核推荐,7月2日(星期二)—7月30日(星期二);评审服务机构审核,7月2日(星期二)—8月30日(星期五);答辩评审,11月底前。高、中级需进行现场答辩评审。

(二)评审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

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中的规定和具体要求执行。

(三)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年度评审结果公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三、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一)材料申报要求

申报人需按照申报系统“参评条件”、“报名须知”要求进行材料申报。所有业绩成果都需有相应佐证材料,对于无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不予认可。

申报人需按照专业方向,在系统“个人情况补充说明”中填报承担技术转移转化项目的量化指标。

(二)关注短信通知

在申报、审核、缴费、答辩等重点节点上,申报系统将向申报人注册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通知,请申报人随时关注。

(三)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88828947   010-88828948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发布时间:2024-07-01 11:36